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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学之到教育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款50万

发布时间:2023-07-04 14:47:58

2023年7月4日,有消费者向消保盾反映称,学之到(湖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因虚假宣传被处罚,结合该处罚决定书、以及该消费者提供的湖北学之到公司与山东某大鹏教育公司、再加上山东某大鹏教育公司与北京某大鹏教育公司之间的关系,基本可以确定,学之到(湖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高薪兼职虚假宣传甚至涉嫌诈骗的方式诱骗受害人购买课程的行为,要么就是同一伙人所为,要么就是脱胎于同一家公司的员工,复制升级原公司虚假宣传的套路在全国各地开枝散叶。

根据消保盾截至2023年7月4日搜集到的信息,学之到(湖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学之有(湖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曾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济南学之有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京东店铺,以所谓的对接兼职为由,用欺诈手法诱导消费者用京东白条贷款购买了所谓的室内设计综合课(5in1),骗取消费者款项。处罚决定书在又透露,知新(济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为学之到(湖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引流和培训,无论知新(济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应对其引流行为承担责任,现在至少可证明湖北学之到公司确实与山东济南某些公司甚至北京某大鹏公司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

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荆区市监处罚〔2023〕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北学之到公司自2022年7月21日开始营业,主要通过互联网从事“广告设计”、“影视设计”等培训课程销售活动。具体经营活动和公司管理由1人专门负责,下设3名组长,其他正式员工23人。

湖北学之到公司与知新(济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新公司”)合作,签署了《技术服务合作协议》、《咨询服务合同》,由知新公司负责引流和培训,湖北学之到公司负责销售和投诉处理。知新公司将咨询学员名单通过双方OA系统推送给湖北学之到公司,再由湖北学之到公司课程顾问通过营销话术,对咨询学员进行宣传,达成意向后,购课学员以全款或分期的方式支付培训费用,签订《课程服务合同》,分期购课学员与第三方平台成都诚信学付签署《分期付款培训协议》,按贷款额的18%支付手续费。(消保盾提醒:这里所谓贷款额是处罚决定书中的原话,但显然属于笔误,第三方平台成都诚信学付分期工具本质上是服务费分次支付工具,不是贷款不上征信)

购课完成后,由知新公司安排学员进行线上培训,通过“钉钉”软件线上教学。对培训效果不满意、还款逾期、协商退学的学员,由湖北学之到公司处理,并将逾期的债权打包给深圳景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处理。

截止2023年3月24日,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对湖北学之到公司的投诉举报信息共342条,其中全国12315平台206条、荆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102条,阳光信访34条,反映培训视频内容差、不能达到所宣传“月收入保底”效果、利用虚假信息诱骗学员购买课程、要求退费等。

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认为,学之到(湖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所获得的荣誉作虚假宣传、师资力量等多方面存在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公司处以50万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