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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朗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培养入学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3-07-08 09:12:18
甲方:

乙方: 杭州朗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作为国内的技能培训基地之一,受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等地大型 软件与新媒体企业委托,为其提供招聘、面试、培训、评测以及人才推荐等系列服务。是国内相关新媒体产业园、软件行业协会指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和实训基地。现与腾讯 课堂合作,通过直播与录播相结合的授课模式为甲方提供教学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 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培养入学协议书》。
第一条 培养内容
培训内容为:1.PR 基础必修篇章;2.AE 全系列课程;3.C4D 建模;
第二条 培养时间
服务开始时间: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甲方提供 6 个月培训服务,并在培训服务后赠送甲方 2 年的录播课时间。
学习模式为在线学习,共计:3 个主课包(AE 、PR 、c4d),其中主课包为 PR\ AE\C4D,合计 72 节课左右;赠送课包为 PS 学习文档\剪映课程,直播课不定期更新,录播有效期为两年。
第三条 培养费用及付费方式
甲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培训费用X元,经乙方同意的,也可以采取分期方式,甲方分期付完全部学费后可向乙方申请开具发 票。
第四条 课程学习服务承兑
1、乙方为甲方提供培训过程中,应当耐心细致,尽职敬业。
2、甲方购买课程后按照课程规定,开通相应班期的直播课程内容,如报名时课程


3、根据本机构规定,甲方报名相应班期课程后,直播课程培训周期为 3 个月,该培训周期结束之日起,两年内可向乙方申请一次免费的培训周期为 3 个月的直播课程复训;录播课程可以反复观看,两年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辅导答疑服务(至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二年)。
4、甲方报名相对应班期课程后,如需观看往期回放,乙方应准许免费开通回放
5、甲方针对课程或者行业范畴以内的问题享有提问权限。
6、甲方应当保证自身具备履行合同、完成全部学习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严格按乙方教学计划进行认真、全面的参与学习,不得因个人任何理由,破坏课堂纪律,影响他人学习。
7、乙方应当遵守契约精神,若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合理主张诉求。不得通过任何途径方式对甲方进行恶意诋毁及恶意投诉,甲方也不得通过任何途径方式对乙方商誉进行恶意诋毁及恶意投诉造成影响。
8、甲方应按照课程规定,完成 18 节课课程及作品考核后,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
对接外包兼职的机会,如乙方不能为甲方推荐外包渠道,甲方可申请退款。
9、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课后答疑(解答时间为上午十点至晚上十点),必要时乙方可以为甲方进行远程操作、软件插件安装等服务。
10、针对已毕业学员,乙方可以提供就业指导、行业推荐等服务。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结合用人单位的需要为甲方设计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提供实用的培训课程。
2. 乙方应使甲方在技能、职业素质等方面协调发展。
3. 在培训期间,发现甲方有违反公司的学习管理制度,乙方有权做出处理,严重者勒令退学,并不退还已交的培养费用。
4. 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兼职方面的指导,安排甲方学习谈判技巧,帮助学员提升谈判技能。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需提供身份证明、联系电话等乙方需要的各项个人资料,提供的个人资料须真实可信。
2.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缴纳协议所约定的培养费用。
3. 甲方须遵守乙方《入学须知条例》,若有违反,将按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甲方入学前已认真阅读和知晓条例相关规定,若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教学,给予合理的建议和监督。


重读一次,免费重读条件如下:
(1) 出勤率达到 85%以上;
(2) 培训期间无严重违反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入学须知条例》等行为; (3)其他甲乙双方约定的条件。
第七条 退费规定
1. 甲方在培训期间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方有权勒令其退学,不退还学费及其已缴纳费用。
2. 乙方将在腾讯课堂或其他指定平台为学员开通学习权限,因为知识付费不同于 商品买卖,一经售出,知识价值是无法评估,因此若甲方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则乙方需退费的金额为实收费用扣除手续费(课程总费用的 20%)以及课时费(每节课按照 200 元计费)之后的剩余费用。
3. 如甲方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学(甲方在学习期间仅 1 次休学机会),乙方根据甲方情况同意休学,待甲方确认复课后安排进班,休学后甲方将失去退费申请资格。
4. 若乙方在收取甲方费用后,在相应时间内无法正常为甲方提供正常的教学培训,
或因乙方原因未能正常完成相应课时的教学培训,将退还甲方剩余学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台风,政府管制等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及其影响通知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 有效证明文件进行确认。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或 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民法典》、《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法律法规没有说明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朗闻教育入学须知条例》作为《培养入学协议》附件,甲方需熟读《朗闻教育入学须知条例》,并遵守规定。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