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消保盾收到一位消费者的咨询,消费者的原话如下:还有一点就是,我不知道他们是否给我推荐了很多单子,因为他们是让我先在钉钉上学个几天在接单子,但是呢,我刚整了那个先学后付,我就觉得不对,想取消那个分期,因为当时他们承诺我的是我可以随时取消。但是她们没答应说我刚刚办理不给我退,然后想退就要再给他们办理费用。目前他们也没给我课程。但是我还没学他们的课程,也不知道他们是否给我推荐了很多单子。所以上面那个商家以高薪兼职为由骗我分期这点我符合嘛不少技能网课分期的消费者都有这种心理,消保盾统一回复如下:首先,先用大白话讲,如果消费者已经提前识别出这是一个骗局,不可能说我已经提前发现是骗局了,还要实际体验一下骗局再停止还款,对不对?除非你跟消保盾一样,有时就是为了揭露一个骗局,那可能必须全程体验一下,不然你可能真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就是在欺诈。其次,当消费者提前识别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法律也支持消费者不再继续还款,法律上的专业词语叫行使不安抗辩权。消保盾先罗列出法律规定原则,再进行相应解释。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消费者碰到的一般是第三项情形,即已发现商家丧失商业信誉。消费者已经在网上搜索到大量该商家以高薪兼职为噱头忽悠误导消费者购买技能网课,实际根本无法提供兼职或兼职不符合之前的承诺或故意假称消费者技能不合格,消费者已有证明证明商家丧失了商家信誉,消费者当然有权中止履行债务,就是停止偿还分期。当然虽然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还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但消保盾认为,绝大部分消费者并无专业的法律知识,你面对的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你如果真按法律规定去主动跟商家交涉,说我已经发现你们这个是骗局,实际根本无相应兼职或兼职不符合承诺,商家早已准备好相应的话术应对你,大多数消费者根本无力应对。所以消保盾的建议是直接将商家微信拉黑,但不要删除,因为删除后商家欺诈忽悠误导你的证据就没有了。同时取消银行卡绑定的快捷支付或支付宝微信免密支付,防止商家继续自动扣款。